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届“首都环境保护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规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表彰程序,提出了“首都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首都环境保护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详见附件),并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现按照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7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处、人事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68717268(生态处)68422889(人事处)
68456650(驻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 “首都环境保护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