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受理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分析处理投诉举报信息,转办、跟踪投诉举报案件并反馈处理结果,统计、分析和上报投诉举报数据;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具体承担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咨询、政府信息公开、非紧急救助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督办科、受理科、网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66.05万元,比上年减少35.84万元,下降3.9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65.66万元,比上年减少35.67万元,下降3.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1.69万元,比上年减少54.02万元,下降6.03%,其中:基本支出506.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23%;项目支出334.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7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5.94万元,比上年减少35.82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3%;卫生健康支出25.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9%;节能环保支出772.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97万元,下降71.8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0.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97万元,下降71.85%。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培训多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相关支出大幅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4.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5万元,增长6.4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4.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5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5.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5.1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5.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为受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导致医疗保险基数相应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72.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5.06万元,下降13.94%。其中:
“污染减排”(款)2021年度决算772.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5.06万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03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6.9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奖励金等支出。(4)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北京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表(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