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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污染源中心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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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政策研究科、项目评估科、区域评估科、工业源科、生活源科、固体废物科、污染场地科、新污染物科、调查处置科、大数据分析应用室。

  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承担本市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研究、审核、评估等工作,承担环境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审核、评估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091.48万元,比上年减少3416.73万元,下降45.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43.34万元,比上年减少2586.55万元,下降45.14%。

  1.财政拨款收入3136.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6.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1%。

图1:收入决算

收入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52.15万元,比上年减少2572.75万元,下降39.43%,其中:基本支出1846.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73%;项目支出2105.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7.10万元,比上年减少3358.14万元,下降46.29%。主要原因:中央资金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8%;卫生健康支出114.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5%;节能环保支出3550.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70万元,2024年度决算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70万元,2024年度决算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5%。主要原因:本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减少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3.0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3.0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导致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8.31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8.31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3%。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导致经费相应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516.42万元,2024年度决算355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51.59万元,2024年度决算232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主要原因:一是正常采购结余;二是本单位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将部分培训、会议、审核等业务活动改为了线上。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4.83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单位职责增加,导致预算资金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846.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1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33万元减少9.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33万元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1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00万元减少8.8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16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减少公务车辆使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共有车辆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

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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