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日期] 2025-04-21 00:00:00
- [成文日期] 2025-04-21 00:00:00
- [发文字号] 京环气候发〔2025〕2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04-21 09:36:0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管理规则》的通告
为规范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注册登记活动,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管理规则》。经市生态环境局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管理规则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