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
自2025年9月28日24时起,本市停止《实施细则》中各项补贴申请,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同时关闭申请功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关于调整《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 报废更新实施细则》补贴办理时限的通知
一图读懂: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 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 补贴办理时限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 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 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出厂日期或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柴油载货汽车;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大中型客车: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出厂日期或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中型、大型柴油载客汽车;
更新新能源车辆: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并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辆。
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出厂日期或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柴油载货汽车。
本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且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不含)前已经具备“冷藏保鲜”经营范围的道路货运业户,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并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冷链货车。
不享受补贴的情形:
●报废车辆在强制报废期限前一年(不含)以内进行解体报废。时间认定:
●车辆报废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档案注销办理时间为准。咨询电话
010-68025211、010-68027332(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咨询邮箱
20200901@cbeex.com.cn(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
补贴申请网址
https://gstgc.cbeex.com.cn/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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