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美丽北京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26年优秀低碳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三类低碳项目,包括先进低碳技术项目、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
(一)先进低碳技术项目
先进低碳技术项目重点针对先进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及碳排放智慧化管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城市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征集技术先进、减排效益显著、应用场景广泛的项目。鼓励多种技术复合应用。
(二)低碳领跑者
低碳领跑者主要面向碳市场管理的单位,征集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目标清晰、落实措施明确、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先进、在行业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单位。2026年重点在汽车制造、热力供应、物业、数据中心等行业开展征集。鼓励符合条件但未纳入碳市场管理的单位申报低碳领跑者。
(三)气候友好型区域
面向全市征集一批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成效明显的气候友好型区域案例。2026年重点聚焦静脉产业园(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场站、餐厨垃圾循环利用园区、污水处理园区等)以及各类文化场馆(如科技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低碳主题展馆等)开展征集。申报项目需在能源转型、低碳管理及气候韧性等方面具备先进经验,并能通过多样化的科普设施与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参与低碳生活,共同打造兼具气候友好建设能力与传播价值的城市气候友好型区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申报单位或项目近三年内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生态破坏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件除外)、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先进低碳技术项目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自申报之日前三年内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相关手续齐全。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2026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项目申报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相关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等证明材料,以及技术先进性与减排效果佐证材料。
低碳领跑者申报单位应按时完成碳市场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清缴等工作,近三年内未完成上述要求的原则上不能参与申报。申报单位需填写2026年北京市低碳领跑者申报表(附件3),可附相关图表、影像等支撑资料。
气候友好型区域应具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清晰的边界并达到一定规模。申报单位需填写2026年北京市气候友好型区域申报表(附件5),可附相关图表、影像等支撑资料。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征集
原则上由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并做好申报项目符合性审核,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也可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
(二)项目审核
根据项目征集关注重点(见附件2、4、6),围绕项目先进性、合理性、引领性、综合效益、推广示范价值等方面,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和市有关部门开展技术审核和综合评价,择优予以支持。
(三)支持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先进低碳技术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额度资金支持。根据项目类型和特点,市区两级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活动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至生态环境部。
(四)项目实施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材料要求开展建设和运行,达到预期效果,并积极开展推广应用。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帮扶指导,推动项目落地,并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四、报送安排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的“2026年北京市低碳项目征集”(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91767911757234176 )栏目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项目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于2026年6月18日前,通过京策平台完成项目初筛,并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范怡然,徐天金;联系电话:55522592,5552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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